毕业后档案转递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

         毕业时,除了要关注自己的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就业报到证等重要证书、证件的领取和保存外,毕业生的档案去向也是毕业生需要“严重”关注的事宜。

 明确档案转往何地:
 毕业生在选择了毕业去向并履行完成相关手续后,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和所履行手续中的约定,通过北京市机要局为毕业生转寄档案。
1、签订了三方协议书的,寄往协议书中“档案转寄单位”或是人代理机构
2、考取研究生的,寄往培养单位的研招办(或按录取通知书要求转寄)
3、申请出国留学不就业的,寄往申请时确定的档案接收机构
4、未签订三方协议的,档案寄往二分派遣单位(即为《报到证》上所指单位)
 确认档案已经到达:
    学校会在《就业报到证》发放后的1个月内,将毕业生档案通过北京市机要局寄出。到达接收地后,经过一段时间的归档整理,便可查询档案的接收情况。因此,毕业生要根据上述档案转寄流程,择时到档案接收机构确认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寄到。
 建议毕业生务必在毕业当年的9月底前到档案接收机构进行确认。如果没有查询到,务必在毕业当年内联系学校。